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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护理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6-03-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组织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5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职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科室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学历专业

学历

学位

资格要求

1

各科室

护理岗

2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2

各科室

护理岗

13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依托“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春季大型综合招聘活动,先设在广州广交会展馆进行,如该考点还未招满相关岗位,再根据实际并结合其他院校招聘会情况设置相应考点。

时间:2026年3月16日全天。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广交会展馆D区(地铁:新港东站A出口)。

(二)招聘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无违法犯罪记录。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 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岗位报名要求:所有应聘人员要求入职前具备对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要求的材料,否则不予录用。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分面试提问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部分)、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 一 ) 报名方式

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在招聘会现场按以下步骤进行。

步骤1:【填写报名表】:由报名人员提前下载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完成填写,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合并转成PDF格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考点1个岗位。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我院版本的招聘报名表,未提供视为报名材料不齐全。

扫描件材料含: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现已取得本专业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已取得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已考过但未取得证的可提交成绩单)、执业证、工作经历材料(例如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及其他佐证材料等。应聘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佐证材料。

步骤2【填写腾讯信息收集表】:招聘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并使用微信或QQ扫描“个人信息”填报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步骤1的“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PDF文件。我院将通过登记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

(微信扫一扫,选择“在微信中查看”)

步骤3【申请入群】:填好信息收集表后,申请进入招聘沟通Q群,备注“应聘岗位名称+真实姓名”(如:护理岗+张某某)。

进入招聘沟通Q群后,务必在应聘期内留意群消息。

( 二 )笔试、面试

招聘测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考核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分面试提问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部分进行。

(1)面试提问测试:①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参加面试提问测试人数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其中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并列排名的同时进入)。②满分100分,按4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提问测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以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2)岗位技能测试:①根据应聘人员前两项测试得分高低排名,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并列排名的同时进入),安排应聘人员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岗位技能测试。②满分100分,按60%计入面试成绩。③按医院及相关科室安排,在2026年04月30日(含)前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3.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总成绩高低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总成绩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过医院办公会议及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5日。

4.具体测试时间以招聘沟通Q群通知为准。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接到《拟录用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特殊情况者另行处理)。

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医院编外人员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办理录用时,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3.拟录用人员需在收到《入职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录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特殊情况者另行处理)。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就业协议。

5.办理录用入职时,按《入职材料清单》提供有关证件书原件及扫描件(含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无犯罪证明,并完成心理测试项目。

(五)递补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或自行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5.导致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待遇与保障】

1、录用为医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2、薪酬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五险一金及假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在各环节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联系我们】

招聘联系人/电话:罗老师、何老师(020-66350626)

总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 48 号

宝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 60 号

田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 10 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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