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规字〔2018〕11号文件规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以及粤医保规〔2020〕6号文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我院拟对文件中“家庭式产房”等项目进行定价(具体见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新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览表)。如有疑问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20-66355123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1年8月9日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新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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