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与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3名。
【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 一 )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符合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 二 ) 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参照职位表。
2.岗位报名要求:所有往届毕业生要求入职前具备对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要求材料(如医疗岗要求有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必须入职前取得对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否则不予录用。
3.年龄要求:护理类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他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07月3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考核及岗位技能考核)、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 一 )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4年08月15日08:00至2024年08月21日17:00 期间,按以下步骤进行网络报名。
步骤1:下载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编制外招聘报名表》完成填写;将《报名表》及个人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份PDF文件(勿以散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及附件PDF均注明“序号+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已取得最高资格证名称”(如:01急诊医学科医师岗+张某某+应届硕士研究生+医师;27护理岗+李某某+往届本科+护师),网报邮箱:r131408164@163.com。
附件扫描件材料需含: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现已取得本专业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今年考过但未取得证的可提交成绩单)、执业证、规培证(今年完成但未取得规培证的可提交规培证明)、规培方向证明(招聘职位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
步骤2:微信或QQ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收集表。我院将通过登记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认真填写。
步骤3:申请进入招聘沟通Q群,备注“序号+应聘岗位+姓名”(如:01急诊医学科医师岗+张某某;27护理岗+李某某)。初筛符合招聘条件者予以入群(入群后修改备注),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通过入群申请。
在2024年08月15日08:00至2024年08月21日17:00 期间内完成以上操作的,视为网投成功。2024年08月15日08:00前或2024年08月21日17:00 后网投应聘材料的,均不予以接收。
( 二 )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予以进入招聘沟通Q群,务必在应聘期内留意沟通Q群消息。
( 三 )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核环节,考核环节包括笔试、面试环节。考核采取百分制,依次按笔试、面试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环节采取闭卷线下考核方式;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核与岗位技能考核相结合方式,依次按半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具体考核时间以招聘沟通Q群通知为准。会在发布考核通知时收集参加相应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过党委办公会及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需在2024年09月30日(含)前完成岗位技能考核(即试工)环节。
( 四 )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 五 )录用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医院编制外人员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院内编制拟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编制外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3.录用报到时需提供有关证件书原件,含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并完成心理测试项目。
( 六 )递补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生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5.导致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待遇与保障】
1.录用为编外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假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在完成笔试、面试(含面试考核及岗位技能考核)考核的,按实予以2000元标准的差旅及食宿报销(符合报销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前联系人事科江老师了解报销规定)。
在同一期招聘人员中符合同等条件的给予优先录取。
【联系我们】
招聘联系人/电话:江老师(020-62995808)、罗老师(020-66350626)
总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 48 号
宝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 60 号
田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 10 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