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响应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各参加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公司主要成员为同一个人,或者公司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范围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
5.所投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制造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销售配送授权书。
6.已报名成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48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供货期 |
预算金额 |
中标人数量 |
包组1 |
新生儿足月奶粉 |
2年 |
人民币12万元 |
2家 |
包组2 |
新生儿早产奶粉 |
2年 |
人民币6万元 |
1家 |
(四)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家)
|
性状 |
包装规格 |
营养成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
预计需求量 |
限价 |
预算(元) |
1 |
0-6月新生儿足月奶粉品牌1(国产) |
1 |
粉状 |
≥300g金属罐装 |
每 100ml 含蛋白质>1.2g ,每 100ml 含钙>35mg,每 100ml 含铁>0.6mg
|
1000罐(按300g每罐计) |
0.15元/克 |
6万元/2年 |
2 |
0-6月新生儿足月奶粉品牌2(进口) |
1 |
粉状 |
≥300g金属罐装 |
每 100ml含蛋白质>1.2g ,每 100ml 含钙>35mg,每 100ml 含铁>0.6mg
|
800罐(按300g每罐计) |
0.18元/克 |
6万元/2年 |
3 |
0-6月新生儿早产奶粉 |
1 |
粉状 |
≥300g金属罐装 |
每 100ml含蛋白质>1.0g ,每 100ml 含钙>35mg,每 100ml 含铁>0.5mg |
200罐(按300g每罐计) |
0.13元/克 |
6万元/2年 |
三、投标要求
(一)货物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所有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规范。
3.由于医院特殊性,采购总金额和预算数量会有差异,采购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及采购金额。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要求提交所有货物的样品作为验收依据,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批量供货。
2.产品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新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3.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对投标产品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供货。
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地级市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采购方视情况有权随机抽取产品送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每个产品抽检每年最多不超过 2 次)。抽验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追究中标人由此引起的责任。
6.本项目不得转包他人,如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交货后,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无条件更换。
8.提供服务专线,并有专人负责以方便工作联系和服务。
9.中标人中标后不得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 由于采购人本单位经营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全年 365 天提供送货服务。
四、交货及验收要求
(一)交货时间:所有货物需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次交货,具体种类及交货时间由采购人书面、微信、邮箱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各批次通知后 2 个工作日交货;对特殊需求的物品及急用物品,在接到采购通知后 6 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广州市花都区所在地点。
(二)请投标人自行安排备用货物,相关仓储费用、物品价格市场波动等引起的所有费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的结算价格不变。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交货要求:验收过程验收人员提出存在质量问题的物品,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其他检验证明,如产品不合格则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验收要求:
1.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
2.货物验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医院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五、售后服务
1、保质期:产品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270天
2、保质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中标人不能调换的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六、货款结算方式
1、此次招标数量为预测数,会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进行调整,合同以最终实际发生数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由于中标人未按约定交完货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
七、报价要求及方式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费、辅材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检测费、验收、质量保证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等一切所需费用。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评审价格=响应报价×预计需求量(按最小单位),在满足需求文件全部要求的条件下,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包组一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取供应商,进口品牌和国产品牌都可以报价,进口品牌和国产品牌各选取1家中选供应商,按最低评审价格确定中选供应商,若同一家供应商进口和国产的评审价格都是最低价时优先确定为进口品牌的供应商,国产品牌按评审价格顺位给第二中选供应商。若评审价格相同,则根据营养成分的优劣确定中选供应商。
4、报价由报价人一次报出后,不得更改价格。
5、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达到营养成分要求,产品说明书应包含本项目营养成分要求的对应指标。
6、按附件一明细报价表的格式提供报价并附上相关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7、有意的供应商,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①:hdryzwk123@163.com,邮箱②:sjk170303@163.com,文件名以:项目+公司名称命名,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7日15:00前发送报名申请表及报价文件。报价人须在报价单各栏内按要求详细填写,填报好后加盖公章以加密PDF格式投递到指定的电子邮箱(注:邮箱①和邮箱②一起发送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材料,否则本次报价无效。)。密码于2025年5月7日15:00由报价人准时发送到邮箱:hdryzwk123@163.com及sjk170303@163.com,凡早于规定时间,或者晚于规定时间15分钟发送密码的,一律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6、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20-6193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