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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关于可回收物回收项目第二次报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0-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对可回收物回收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回收

二、可回收物的种类及收购底价(详见附件,领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RJ-fCVvlTgcpMADEt_cZQ

提取码:soqr)

三、采纳方法:采购人对比各供应商报价,将采纳符合要求的最高报价的供应商。

四、服务范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新华路、宝华和田美三个院区可回收物回收。

五、发布公告日期、报名时间、地点、开封时间:

1、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8日

2、报名、报价日期至(含本日):2020年6月8日

3、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4、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总务科(6号楼5楼),仅接受现场报名。

5、开封时间:2020年6月8日(报价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

六、项目要求:

1、供应商参与协助采购人的物业管理公司回收各科废品到采购人指定的废物暂存处,并对回收的物品进行分类及整理,保证场地卫生整洁,防火安全,并服从采购人及采购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2、收集可回收物所需的物料[装运输液袋(瓶)的垃圾袋等]、工具(平板车、称等)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采购人提供约12平米的暂存仓,供应商收集的可回收物必须分类、分区放置,标识清晰,并做好防火、防病媒生物孳生等安全管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按采购人要求,定时清运,至少每2天收运一次,每周不少于4次。在运输采购人可回收物时必须保证车辆围蔽完好,在运输途中不得散落采购人移交的任何可回收物。

七、报名资料及服务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价格意向≥4万/年,两年最低8万(可回收物为预估数,实际视生产情况定)

5、服务期两年,全年无休,每天7:00至18:00常驻医院。

6、严禁中标人收购国家规定管理的医疗废物,不得将医院的药品包装盒卖给非法药商等。

7、医院不提供收集废品的工器具,不提供住宿。

8、中标人必须做好储存点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储存点使用明火及电器。

9、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中标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八、情况说明:

1、若本项目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若本项目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报名:将采纳符合要求的最高报价的供应商。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20-62935286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