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就医的时候你可能也经历过:出院时要自掏腰包先行垫付住院费用、为了报销费用要专门跑回参保地……这么麻烦的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广东省内异地医保已于2016年12月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开通,符合条件的医保病人在我院住院,可以在我院直接报销,无需再自行垫付和往返报销。需要注意的是,门诊费用不纳入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一、 省内异地医保范围:
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江门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二、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象:
省内各地级市已办理异地就医或异地转诊业务的人员,可以直接报销住院费用。(入院登记时,在省内异地医保系统可查询到人员信息的人员,信息查询不成功的,不能办理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要回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咨询参保地社保机构。)
三、 就医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儿童提供户口薄)。
四、 就医凭证核对:收费处、主管医生要核对病人的就医凭证。
五、 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参保人在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院记账,其中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费结算。
